各相关系部、部门: 根据“山东省文明单位考核标准”的要求,结合我院工作实际,现就创建枣庄市文明单位档案材料的收集、整理工作通知如下: 一、收集范围 围绕测评指标,责任单位要全面收集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类文件、图表、音像、电子文件、实物等。 包括: 1.上级及学院关于相关工作的文件、开展活动形成的材料等。 2.本部门工作所形成的文字材料,如工作计划、工作总结、调研资料等; 3.会议文件,如会议通知、会议日程、主持词、领导讲话、会议文件、会议纪要、会议活动总结、活动照片和新闻报道等; 4.工作检查、抽查记录和报告,工作简报、信息简报,问卷调查材料,音像、影像、照片、报纸,电子文件、实物等。 5.获得奖牌、奖状,新闻媒体报道等。 6.其他相关资料。 二、整理标准 围绕“山东省文明单位考核标准”中的测评内容、测评要求和支撑材料目录要求。严格按照每一项活动和工作“有计划、制度和机制,有活动、保障措施,有特色和成效”的要求,做到档案材料翔实丰富,针对性强,能够全面、深刻、准确地反映测评内容的要求。材料要体现工作轨迹的完整性。如:每项活动要有通知、活动方案、领导讲话、会议纪要、活动总结、表彰决定、新闻报道等。材料要前后一致,保持彼此间的内在联系,尤其在时间、文号、数据和重要工作的表述上不发生逻辑性错误,杜绝出现自相矛盾现象。 三、分类方式 按照每项测评内容为一个专题的形式进行分类整理,以“件”为基本单位,“测评内容”中的每一项具体标准都单独整理成“一件”,“一件”材料一般由单份或若干份材料构成,若干件档案材料共同组成一个专题(测评项目)。每“件”档案材料的编号要与《测评体系》中“测评内容”的编号顺序一致。 四、收集时限 2015年7月13日——2015年7月17日 五、其他要求 1.所有档案一律提供原件,确实无法提供的,要在复印件的右上角加盖单位公章。如同一文件涉及多项测评内容的,要复印盖章后分别存放。 2.纸张统一用A4纸,文件材料须字迹工整清晰,纸张干净,无褶皱。图片资料要彩色打印,并附图片简要说明。内容统一用宋体,标题小二号,正文四号字。 3.责任单位中列第一位的,为牵头单位,要主动联系其他单位,确保材料收集全面系统,无数漏现象发生。 4.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,安排责任心强、工作严谨的同志负责材料收集、整理工作,在对材料全面收集的基础上,列出详细清单,于7月17日前交文明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。 联系人:李玉超(TEL:665251) 2015年7月10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