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东化工技师学院欲采购新校区中央空调项目配电工程一宗,欢迎有资质、能力的企业、商家参与竞价。
一、投标人资格要求:
1、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: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(竞标人名称与资格审查名称必须一致)的国内独立法人,持有工商管理部门所颁发的具有机电安装、水电安装项目工商执照的企业或单位;具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具有对公账户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
2、参与投标企业来校获取招标文件时,应递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开户行许可证原件供校方查验。
二、预算金额:7万元,投标报价超预算者视为废标。
三、招标方式:一次报价,以总报价最低者为中标人。
四、招标文件领取及资格预审时间:2019年11月7日至2019年11月13日11时30分止(工作日时间)。
领取地点:山东化工技师学院(滕州市学院东路2路公交终点)资产管理处(228室)
联系人:邢老师 联系电话:0632-5823116
五、投标人自行勘踏现场。
联系人:邱老师 联系电话:13869475229
六、其他要求:
1、质量要求:合格。工期要求:合同签订后5日内。
2、付款方式:中标方完成配电工程,院方、中标方共同现场验收合格后,院方将全部工程款一次性拨付给中标方。
3、中标方所报工程费用为全费用包干价,施工中不予调整。报价内应包含材料、机械、人工、项目措施、环保、运输、税费等所有与本项目有关的费用。
七、投标文件的提交:
1、投标响应文件一式二份,须装订成册,密封,封面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、投标单位名称、联系人、联系电话等。
参与投标企业(商家)提供的响应文件中应包括: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;企业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;法人代表授权书;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;报价单及分项报价明细表;其他资料(以上均须加盖单位公章)。
2、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2019年11月13日15时至2019年11月13日15时30分止,地点:山东化工技师学院231会议室。
3、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,招标人不予受理。
4、开标时间:2019年11月13日15时30分,地点:山东化工技师学院231会议室。
八、监督投诉:对开标结果存在疑议的投标供应商,请在公示期内(开标后三个工作日内)向学院监察审计处提出书面质疑申请书。
联系电话:0632-5823909
九、新校区中央空调项目配电工程采购项目技术标准及要求:
见附件1:新校区中央空调项目配电工程说明及报价清单/upload/file/20191108/20191108090050815081.docx
附件2:山东化工技师学院新校区中央空调配电示意图/upload/file/20191108/20191108090055015501.rar
十、报价单及报价明细表:
报价单
项目名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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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校区中央空调项目配电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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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标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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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标总报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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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写:
小写: 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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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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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期 日历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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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标质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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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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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标人:(盖章)
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:(签字)
年 月 日
分项报价明细表
序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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货物名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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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格型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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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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数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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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价(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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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价(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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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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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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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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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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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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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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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 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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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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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标人:(盖章)
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:(签字)
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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